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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、民政部關于印發<團體標準管理規定>的通知》(國標委聯〔2019〕1號)、《關于印發<浙江省能源業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浙能聯〔2019〕12號)的有關規定,由浙江省能源業聯合會等單位編制的《電動汽車充電站(樁)建設與驗收規范》和《電動汽車充電站(樁)運營及服務規范》兩項團體標準已完成立項、公開征求意見、專家評審等工作,現正式批準發布,標準編號分別為T/ZNL 001-2019、T/ZNL 002-2019,兩項標準于2019-10-31發布,2019-11-30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省能源業聯合會
2019年10月31日

